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2024-05-20 05:37

1. 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1.因为医疗费用是不支持双向赔付的,一般来说需要肇事方承担。在我们这边如果想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必须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如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结果或法院的判决书,证明哪些已经处理了,处理了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再赔付。
2.因各地区在操作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你问清楚如何处理才能通过工伤基金报销,然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

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2. 工伤产生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的部分应有单位还是个人承担?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社会保险机构为报销的治疗费用,属于超标准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的费用,其中,超标准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申报医保局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共同承担。

3. 工伤不能报销的部分治疗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该部分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

工伤不能报销的部分治疗费怎么办

4. 工伤不能报销的部分治疗费怎么办

工伤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一般由受伤职工自行承担,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则根据其过错程度来承担。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是不予报销的。工伤保险报销流程: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一万元的医药费,算工伤能报销多少钱

  符合规定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一万元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自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一万元的医药费,算工伤能报销多少钱

6. 工伤公司不给报销全部医药费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7. 治疗工伤六万医疗费社保中心不给报销咋办?


治疗工伤六万医疗费社保中心不给报销咋办?

8. 医疗费不到一千块钱不能报工伤吗

只要是因为公司意愿遭受事故伤害,无论轻重,医疗费用多少,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报销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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