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可以代交吗?

2024-05-08 11:41

1. 大修基金可以代交吗?

法律分析:
维修基金是可以代缴的,需要保留好收据备查。按相关规定,维修基金一般是由开发商代收,在办理立契过户前交纳。契税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交纳,买受人可以选择是自行交纳,或由开发商代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修基金可以代交吗?

2.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朋友代缴可以吗

可以代缴的。
1、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3、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3. 大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修基金必须交吗

4. 大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
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大修基金每年都要交吗

法律分析:不是,一次性收取,维修基金在一手房市场需要缴纳,如果是二手房市场就不必再次缴纳维修基金。  商品房入住前交纳的维修基金是为今后小区公共设施修复而收取的,维修基金按照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大修基金每年都要交吗

6. 大修基金可以代缴吗?

法律分析:
维修基金是可以代缴的,需要保留好收据备查。按相关规定,维修基金一般是由开发商代收,在办理立契过户前交纳。契税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交纳,买受人可以选择是自行交纳,或由开发商代交。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 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8. 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公共维修基金必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当房屋公共部分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出现问题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一项基金,这些部分的修理,更新,改造都需要用到。公共维修基金应该按照房款2-3%的比例进行收取。在商品房购买的时候,购房者应当对于公共维修基金收费与开发商订立缴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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